编辑: GXB156399820 2016-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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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供应商资质文件要求:

1、声明函(附件二)

2、报价表(附件三)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附件四)

4、响应文件报告(附件五)

5、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副本(复印件)

6、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7、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8、法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9、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10、2017 年度以来最新的经权威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不满一年的新公司不提供,事业单位提供报表);

11、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12、提供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 (必须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出具的原件,原件装订于正本 内) 以上条款为必须提供的文件,其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三证合一的不提供 第6)、7)项),上述所有条款的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若法定代表 人参加谈判,须提供第

3 项,若法人授权人参加协商,须提供第

3 项和第

8 项. 未按上述要求制作响应性文件的,将视为无效响应性文件.

5 有效期:

90 天56投标保证金说明: 谈判保证金交纳及退回方式:

1、供应商(须为供应商的基本账户)应于开标前

3 天下午

4 点之前将谈判 保证金第一包

3000 元、第二包

4000 元、第三包

3000 元、第四包

4000 元以电 汇或网银的方式进账到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以下帐号(开户名称: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兰州银行恒通支行,收款账号:项目不同 包段账号系统随机生成).

2、供应商必须自行缴纳谈判保证金,不能以现金方式缴纳谈判保证金,且 谈判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时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 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谈判保证金,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 件将被拒绝.

3、投标人投两个及以上包段的,必须按每个包段分别交纳谈判保证金,否 则投标将予以拒绝.

4、开标前,投标人须自行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打印针对本项目的到账 记录单,开标时,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出示该到账记录单,否则 投标将予以拒绝. 注:投标保证金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版网站 服务 指南-操作手册 中的 兰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保证金操作手册 . 在招标活动结束后,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 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退回到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缴款的账户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行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需方签订合 同的;

4)供应商与需方、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 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需向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中标金额 的3%的履约保证金.以电汇或网银的方式(须为基本账户)进账到指定帐号 (开户名称: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兰州银行恒通支行,账号: 101182000118008),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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