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元素吧里的召唤 | 2016-07-15 |
2019 年3月采购直管办公区
4 部电梯项目 招标文件 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 0371-5336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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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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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 1. 总则.12 2. 招标文件.14 3. 投标文件.15 4. 投标.16 5. 开标.17 6. 评标.17 7. 合同授予.18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9 9. 纪律和监督.19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0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1 评标办法前附表.21 1. 评标方法.24
2、评审标准.24 3. 评标程序.24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6
第五章 投标报价编制说明.31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33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47 采购直管办公区
4 部电梯项目 招标文件 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 0371-5336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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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郑州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采购直管办公区
4 部电梯 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郑财招标采购-2019-71 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 就采购直管 办公区
4 部电梯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采购直管办公区
4 部电梯项目 1.2 项目编号:郑财招标采购-2019-71
二、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 基本概况:本项目为郑州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直管办公区
4 部电梯. 2.2 招标范围:电梯设备安装、附属配套修理和伴随发生的服务及有关项目,包 括设备供货、运输、安装调试、竣工验收、相关质量检验及电梯准运证的办理、设备 使用维护培训、售后服务及附属配套修理等,包括免费保修期电梯年检证的办理及相 关的费用. 2.3 采购预算:247 万元(招标控制价:244.18 万元). 2.4 供货及安装期:30 日历天(其中供货期
20 日历天,安装期
10 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2 个标段: 第1标段:市直机关北院
4 号楼电梯
1 部,中原东路
111 号院办公楼电梯
1 部(招标控制价:124.36 万元);
第2标段:市政协北办公楼电梯
2 部(招标控制价:119.82 万元). 2.6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符合合格标准. 2.8 验收标准:按国家行业标准验收. 2.9 其他情况说明: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 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采购直管办公区
4 部电梯项目 招标文件 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 0371-53360706
3 3.1 生产厂家投标要求: 3.1.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3.1.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式客梯)B 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 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维修、改造)B 级及以上资质或乘客电梯(安装、修理)B 级及以上资质. 3.1.3 供应商须提供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的 失信被执行人 和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 中国 政府采购 网站的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代理商投标要求: 3.2.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代理商. 3.2.2 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 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维修、改造)B 级及以上资质或乘客电 梯(安装、修理)B 级及以上资质,所代理品牌的生产厂家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 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式客梯)B 级及以上 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维修、改造)B 级及以上资质或乘客电梯(安装、修理)B 级及以上资质. 3.2.3 供应商须提供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的 失信被执行人 和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 中国 政府采购 网站的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