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2016-07-15

1 号,联系人: 黄工 ;

联系

电话: 020-28842164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6 年9月8日9时00 分(注8时30 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

18 号泰恒大厦

14 楼1408 室 十

一、开标评标时间:2016 年9月8日9时00 分 十

二、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

18 号泰恒大厦

14 楼1408 室 十

三、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采购人地址:广州白云区松柏东街

30 号 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50 吨静重机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CEITCL-GD-CZHW-160712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编制

6 十

四、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

18 号泰恒大厦

14 楼1408 室 联系人:陈小姐 李先生 联系方式:020-28842163 邮政编码:510060 传真:020-28842162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二一六年八月十八日 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50 吨静重机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CEITCL-GD-CZHW-160712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编制

7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50 吨静重机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CEITCL-GD-CZHW-160712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编制

8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一、 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 50T 静重机及吊秤性能评价复合式标准机(含配套 设施及安装) 一台 人民币

475 万元

二、 采购项目基本要求: 1. 供应商必须承诺提供厂商原装、全新的、符合用户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货物. 2. 所有货物在开箱检验时必须完好,无破损,配置与装箱单相符.货物外观清洁.数量、质量及性能 不低于本需求书中提出的要求. 3. 对于影响货物正常工作的必要组成部分,无论在技术规范中指出与否,供应商都应提供并在投标文 件中明确列出. 4. 供应商投标时所提供的货物如在实际供货时已经停产(不列入该厂家当时的产品系统) ,如果未能按 原价提供更优质的货物,则按违约处理. 5. 供应商在实际供货时,若被发现提供的货物未能达到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有关要求,将按有关 法规进行处罚, 采购人将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执行,并追究因中标方所提供的未达到所承诺准确率 产品而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 6. 由中标人负责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货物包装,设备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 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并适宜本项目实施地点的气候条件.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 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7. 因产品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广东省质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产品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采 购人承担;

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中标人承担. 8. 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中标人承包及负责招标文件对中标人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包括项目方案、 货物供货、软件提供、运输、保管、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及相关服务等. 9. 除采购人有明确规定外,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10. 所有货物必须提供设备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11. 带 号条款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不满足将导致投标无效.带 号条款为重要条款,任何 偏离将导致严重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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