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2016-07-16

1、采购单位无正当理由不按照依法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 定成交供应商, 或者在评审委员会依法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以外确 定成交供应商的质疑由采购单位受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 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17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同级财政局 联系

电话:028-85558345

18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 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政 府采购合同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19 采购代理服务费 金额:采购代理机构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 [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协商收取代 理服务费. 交款方式:由采购人支付 收款单位:四川省九载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银行账号:113

500 000

006 247

85 20 特别注意 本项目磋商文件及其更正公告(如有)均发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 (www.ccgp-sichuan.gov.cn)上,潜在供应商自行下载,采购单位 不再单独通知和提醒, 潜在供应商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至时间前每 日主动上网及时查阅、下载相关信息,以免遗漏造成损失,由此造成 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1 备注 磋商文件中若出现前后不一致的内容,以本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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