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 2016-07-16 |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全资子公司福建省福能新能源有限责 任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福建省三川海上风电有限公司,于2018 年10 月23 日收到福建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关于莆田石城海上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 (闽发改网审 能源〔2018〕161 号) ,同意其建设"莆田石城海上风电场项目" ,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项目单位:福建省三川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兴化湾东南部的莆田市秀屿区埭头半岛北部海域,陆上升压站 位于埭头镇后郑村.
三、项目建设规模为 200MW,主要建设单机规模 6MW 以上海上风力发电机组,一座 220KV 陆上升压站.
四、项目总投资为 36.9 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 20%. 项目股东分别为:福建省福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海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厦门 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出资比例分别为:51%、39%、10%.
五、项目核准决定之日起
2 年未开工建设,需向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另行申请 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1 年. 公司将根据核准文件,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10 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