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 2016-07-16 |
由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全资子公司福建省福能新能源有限 责任公司出资设立的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福能埭头(莆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福 建省南安福能风电有限公司、福建省永春福能风电有限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福建省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 《关于莆田潘宅风电场项目核准的复函》 (闽发改网能源函 〔2015〕
258 号) 、 《关于南安洋坪风电场项目核准的复函》 (闽发改网能源函 〔2015〕
263 号) 、 《关 于永春外山风电场项目核准的复函》 (闽发改网能源函〔2015〕264 号) ,同意建设 "莆 田潘宅风电场项目" 、 "南安洋坪风电场项目" 、 "永春外山风电场项目" ,主要内容如下:
一、莆田潘宅风电场项目
1、项目单位:福能埭头(莆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项目建设地点: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
3、项目建设规模为 8.6 万千瓦.主要建设内容为
43 台2MW 级风力发电机组.项目 建设工期
12 个月. 经国家能源局同意(国能新能〔2015〕396 号) ,该项目已列入福建省
2015 年风电 新增核准计划(闽发改能源〔2015〕744 号).
4、项目总投资为 77,774 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 20%.
5、该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
2 年.
二、南安洋坪风电场项目
1、项目单位:福建省南安福能风电有限公司.
2、项目建设地点:泉州市南安市向阳乡.
3、项目建设规模为
2 万千瓦.主要建设内容为
10 台2MW 级风力发电机组.项目建 设工期
7 个月. 国家能源局已将该项目列入"十二五"第四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国能新能 〔2014〕
83 号).
4、项目总投资为 18,490 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 20%.
5、该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
2 年.
三、永春外山风电场项目
1、项目单位:福建省永春福能风电有限公司.
2、项目建设地点:泉州市永春县外山乡.
3、项目建设规模为
2 万千瓦.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0 台2MW 级风力发电机组,1 座110KV 升压变电站.项目建设工期
9 个月. 国家能源局已将该项目列入"十二五"第四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国能新能 〔2014〕
83 号).
4、项目总投资为 19,229 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 20%.
5、该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
2 年. 公司将根据核准文件,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