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 2016-07-17 |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该报告表的评价结论,我局同意你公司为"糖果制 造项目"的设立办理环保手续.
二、该项目位于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薛一村兴业路中段,占 地面积
1200 平方米,建筑面积
800 平方米,主要从事披萨软糖 的生产,年产量为
15000 件.
三、根据该报告表的评价结论,该项目清洗废水执行广东省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表4第二类污 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第二时段的一级标准;
废气执行广东省地 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表
2 工艺废 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
1 恶臭 污染物厂界中臭气浓度二级标准的新改扩建标准值;
噪声执行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
1 工 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2 类标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 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 及修改单) 中规定的贮存、 处置场的运行管理环境保 护要求. 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CODcr: 0.049t/a;
SS: 0.032t/a;
固体废物零排放.
四、项目应按照《潮州市潮安区维多加食品有限公司糖果制 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建议落实相关环境污染防治措 施,并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 放.
五、项目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 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项目建成后,应按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 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六、该项目今后的生产项目、生产规模、生产地点如有较大 改动,必须另报我局审批. 潮州市潮安区环境保护局
2018 年1月2日抄送:潮安区庵埠镇经发办、深圳市昱龙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