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 2016-07-18 |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及主持人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 、 《广东自远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 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1月14 日10:00. 预计会期 0.5 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9 年1月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 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 ,股东可 公告编号:2018-045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广东自远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申请抵押贷款的议案》 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 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 款,贷款金额为不高于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1500 万元) ,借款期限预计二年,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还款方式为按合同规定还本付息.
(二)审议《关于公司以广梅路车库、广梅路
192 号之一土地、192 号1-3 号店 铺及综合楼
301 房至
304 房作为抵押资产的议案》 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 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 款,贷款金额为不高于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1500 万元) ,借款期限预计二年,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由公司所属的广梅路车库、广梅路
192 号之一土地、192 号1-3 号店铺及综合楼
301 房至
304 房作为抵押.
(三)审议《关于关联方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申请 流动资金贷款,贷款金额为不高于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
1500 万元) , 借款期限预计二年,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股东、董事李萍所属的梅州市江南文化路旭日华庭 A 栋10 号店1-2 层、11 号店 1-2 层、梅州市彬芳大道鸿都大厦北侧、梅县华侨 城富都新村 B1 栋A5 号复式店作为抵押物, 为该项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公司股东、董事李萍,监事邓美芳所属的梅州市梅江区江南梅龙路 华景商住楼
8 号楼
901 房作为抵押物,为该项借款提供担保. 梅州市梅江区西部实业有限公司所属的梅江区西部实业有限公司西部大厦 第
二、三层为抵押物,为该项借款提供担保. 该项贷款由股东、董事李萍,李密及李虹华、邓美芳、梅州市梅江区西部实 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