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2016-07-19

3 - 图2.2-1 场地地理位置示意图 本次场地环境现状调查的范围为浙江海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12 万吨工业气 体建设项目拟建地所在地块,调查面积约为 41.391 亩,调查范围详见图 2.2-2. 本项目位置 东经 121°1'

50.95 北纬 30°36'

28.37 浙江海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12 万吨工业气体建设项目场地环境现状调查报告 -

4 - 图例调查场地边界线 N S E W 中华化工 (规划,目前空地) 农田 (规划工业用地) 农田 (规划工业用地) 图2.2-2 初步调查范围图 2.3 调查依据 2.3.1 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2015 年1月1日起实施);

(2)《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 号,2016 年5月28 日起实施);

(3)《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

42 号,2017 年7月1日起施行);

(4)《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 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

46 号,2017 年11 月1日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 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 年8月31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9 年1月1日起施行);

浙江海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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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7)《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发 [2016]47 号,2016 年12 月26 日);

(8)《关于发布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7 年第

72 号,2018 年1月1日起施行);

(9)《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 (生态环境部令第

3 号,2018 年8月1日起施行);

(10) 《关于印发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系列技术文件的通知》 (环办土壤[2017]67 号,2017 年8月14 日);

(11)《关于进一步明确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相关要求的通知》(环办土壤函 [2018]924 号,2018 年8月31 日). 2.3.2 相关标准 (1)《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

(2)《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

(3)浙江省《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13);

(4)重庆市《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筛选值》(DB 50/ T 723-2016). 2.3.3 相关技术导则、规范 (1)《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4);

(2)《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4);

(3)《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4);

(4)《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

(5)《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疑似污染地块布点技术规定(试行)》. (6)《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

(7)《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4-2004);

(8)《地下水污染地质调查评价规范》(DD2008-01);

(9)《水文地质钻探规程》(DZ-T0148-1994);

(10)《岩土工程勘查规范》(GB 50021-2001). 浙江海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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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3.4 其他技术文件 (1) 《浙江海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12 万吨工业气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送审稿)》(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18.11);

(2)《浙江海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厂区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详细勘察)》 (浙 江省化工工程地质勘探院,2018.6). 2.3.5 执行标准 (1)土壤环境 本场地将作为工业用地使用,本次调查土壤评价标准取《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 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其中丙酮参 照执行重庆市《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筛选值》 (DB 50/ T 723-2016)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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