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 2016-07-23 |
5 至20 个工作日,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每一开放期开始前依照《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予以公告.每个开放期的首日为封闭期结束日的下一 个工作日.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继续开放申购与 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 一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基金合同及相关公告关于开放期 的约定
3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的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 易日
34、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 日
35、T+n 日: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