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2016-07-25

依规依法严格办理危险废物转 移、审批手续,做到严格、及时、规范;

要加大执法力度,按照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要求,制定年度监管计划,对重点危废 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加密监督检查频次, 并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存 档保留;

在日常监管的基础上,要按年度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执 法活动,对辖区内环境隐患突出的问题开展全面排查执法,并对 检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予以通报,切实消除管理风险;

对 本辖区内发现的违法违规案件, 应在第一时间将相关情况向上一 级有关部门进行汇报. 公安部门要加强对环保部门移送涉嫌危险 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的侦办力度, 对涉嫌危险废物违法犯罪案 件深挖彻查,依法追究危险废物产生、倒卖、运输、倾倒、非法 利用处置等各链条的实际操作者、牟利者的刑事责任.卫生计生 部门要负责做好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 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控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对医疗卫生机构的

5 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交通运输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具备危 险废物运输经营资质的运输企业的监管, 依法对危险废物运输车 辆和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核把关, 督促运输企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 危险废物污染道路环境.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权限,承担本部门 相应的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监管职责. (3)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危废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要认真 履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所有企业要实行 一把手 负 责制,明确一名副职具体负责,并配齐配强管理人员.一是认真 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将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 处置等情况纳入生产记录,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相 关信息并及时依法向县级环保部门申报管理计划、 申报登记等资 料.二是依法依规确定委托处置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运 输单位和利用处置经营单位,签订委托合同,依法委托运输、利 用处置危险废物. 转移前, 产生单位应制定转移计划, 完善手续, 并向环保部门报备并领取联单;

转移后,应按照转移实际,做到 一转移一联单,并及时向环保部门提交转移联单.要完善保存所 有资料,需向环保部门备案的要及时上报.三是切实强化贮存管 理.对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建设符合规范且满足 需求的贮存场所,严禁危险废物露天堆放.对新建项目,危险废 物贮存场所必须作为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6步使用. 2.实施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 (1)严格行业准入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鼓励开发利用危 险废物产生量小、清洁生产水平先进的工艺技术和装备,逐步淘 汰危险废物产生量大、危险废物种类多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将危 险废物管理作为环评审批的重要内容, 对产生的危险废物分析不 清、无妥善利用处置方案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建设项目,要从严审 批. (2)加强重点源防控.组织开展危险废物网上申报登记工 作,每年

3 月15 日前各企业完成网上申请,所在县级环保部门 强化数据审核,确保数据准确,依托全国固体废物管理系统建立 健全全市危险废物管理信息数据库并每年进行动态更新. 严格落 实属地监管责任, 县级环保部门要逐一检查辖区内所有废物产生 单位和经营单位, 市级环保部门对所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行检 查、对产废单位进行抽查检查.在全市涉危险废物重点单位安装 视频监控, 对危险废物的产生、 贮存、 转移等环节进行实时监控. 结合我市实际,编制全市危险废物或重点行业危险废物治理规 划. (3)严格危险废物转移审批.按照 就近处置和资源化利 用 原则, 同等条件下本市内能够利用和处置的原则上不予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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