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 2016-07-27 |
2 亿元人民币,融资期限为
4 年,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依据《担保法》 、 《河南省省属企业担保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要求安阳钢铁股 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拟将安国用(45)第253
(一)号国有 土地使用权抵押给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作为公司为安阳钢铁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反担保. 此次反担保系为公司 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本公司 拟将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给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作为公 司为安阳钢铁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董事会认为:此次反担保事项的产生是公司与中航国际 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
2 亿元, 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为此进行担保所致.因此,公司同意为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提供相应反担保,其实质是为支持本公司自身的经营发展.本次为 关联方提供反担保遵循客观、公平、对等的原则.
2、据公司董事会核实:被担保方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 发展前景与资信情况良好,业务广泛且经营稳定,资产安全性高,可 偿还资金充足.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反担保事项有利于本公司募集 资金,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事前认可:
1、 公司拟将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给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 作为公司为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反 担保.此次反担保系为公司控股股东提供担保,也体现风险共担,利 益共享的公平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 小股东的利益情形. 此反担保有利于保障公司控股公司安阳钢铁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履行公司作为第一大股东的职责, 是可行的.
2、 请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执行相关的审批程序.
3、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行为不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 的规定,关联交易公平、合理,程序合法.
六、对公司影响:本次公司通过对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 供反担保,有利于保证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持正常经营,有 利于更好地推动公司生产经营有序地进行,经营业绩有更好地发展. 特此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12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