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 2016-07-29 |
2 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18 年监督抽检中,涉及我省
2 批 次食品不合格.
现将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西安金花南路分店经营的 鲜鸡蛋.
(一)抽检的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恩诺沙星.经营(抽检)日期:2018 年8月28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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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风险控制情况 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西安金花南路分店共购进该 批产品
44 千克,已全部销售,因鲜鸡蛋为生鲜食品,且销售时间 过长,未有召回产品.
(三)处罚情况 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西安金花南路分店无主观故 意情节,能积极配合调查,未产生社会危害后果,依据《陕西省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 (试行) 》 第十一条第一款 第一项之规定,经西安市碑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研究决定, 对该企业作出没收违法所得
859 元的行政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未在经营环节排查出原因,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西 安金花南路分店进一步完善了进货查验制度.
二、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公园南路购物广场经营的精 品鸡蛋.
(一)抽检的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恩诺沙星.经营(抽检)日期:2018 年8月28 日.
(二)风险控制情况 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公园南路购物广场共购进该批 产品
15 千克,已全部销售,因鲜鸡蛋为生鲜食品,且销售时间过 长,未有召回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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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处罚情况 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公园南路购物广场经营的产品 数量少,违法行为未造成危害,且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提供 了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 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符合《陕西省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食品篇) (试行) 》第六条第二 款的规定,有减轻处罚的情节.西安市新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对其免于行政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未在经营环节排查出原因,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公园 南路购物广场进一步完善了进货查验制度.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 年2月21 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