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 2016-08-02 |
四、技能提升补贴资金管理 失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中设立技能提升补贴科目,所支付的 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技能提升补贴科目中列支. 各市要将技能提升补贴支出纳入失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规 范运作,切实保证基金有效使用和安全运行.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发挥省级调剂金的作用, ―
4 ― 对基金支付能力相对较弱的市给予重点调剂,确保符合条件的参 保职工按规定享受政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 门要高度重视,将其作为失业保险预防失业、稳定就业的重要举 措,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山东省社会保险事业局负责省本级参 保企业职工的技能提升补贴申请、审核、公示和发放工作.
(二)实现网上经办管理服务.各市要按照本通知规定的经 办程序及统一要求,依托现有信息系统,实现技能提升补贴业务 的网上经办管理服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在山东省公共就 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 省就业人才系统 )互联网服务 平台中开发 技能提升补贴申报 功能模块,实现外网申请、内 网审核.通过省就业人才系统办理失业保险金发放的市,可以继 续使用该系统办理补贴相关业务;
使用其他系统办理失业保险金 发放的市,要对发放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增加 技能提升补贴 功能,实现与省就业人才系统对接,确保在系统内经办补贴相关 业务.各级经办机构要将技能提升补贴办理情况反馈至省就业人 才系统,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查询相关情况;
有条件的可通过微 信、短信等方式告知申请人技能提升补贴业务办理情况.各市要 加快整合落实补贴政策涉及的数据资源,实现职业资格证书联网 查询系统数据、参保系统数据、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资格证书 目录清单及社会保障卡系统数据的信息共享,为技能提升补贴申 ―
5 ― 请、审核、公示、发放及监督提供数据支持.8 月底前,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部门完成系统开发,实现网上经办.未实现网上经办 前,各级经办机构要在服务大厅人工办理职工申请业务,并在实 现网上经办后,及时将职工相关信息录入系统.
(三)强化监督管理.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职业技 能鉴定机构要严格鉴定标准,严把证书发放质量.失业保险经办 机构要建立与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信息共享、沟通协调机制,通 过信息比对有效甄别证书的真实性,严防冒领、骗取补贴.要制 定补贴资金的申请、审核、公示、发放、监督等制度,严格财务 管理和资金监管,防范风险.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挥社会监 督作用.对违法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各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和省社会保险事业局要建立特殊情况下不能实施网上 经办的应急处理机制,通过经办服务大厅,实施人工办理,实现 一次办结服务.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开展多 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活动,向社会、参保企业及职工宣传政策、 解读政策,使参保职工了解政策内容,熟悉办理程序,更方便、 更快捷地享受政策, 发挥好失业保险预防失业、 促进就业的作用. 各地在政策执行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省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报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适 时组织开展政策绩效评估,并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部署要求,调整完善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