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贾雷坪皮 2019-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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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年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高等考试大地工程技师考试 分阶段考试、验船师、第一次食品技师考试、高等暨 普通考试消防设备人员考试、特种考试验光人员考试 应考须知考选部编印 中华民国

107 年2月考选部全球资讯网 www.

moex.gov.tw 壹、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 中华民国

107 年2月21 日零时起至

107 年3月2日下午

5 时止,逾时 无法报名.

二、报名方式

(一)本考试应於网路报名,并邮寄报名表件.有志报考者请登入「考选部 国家考试网路报名资讯系统」,依系统指示进行报名程序. 网路报名程序请参阅「考选部国家考试网路报名资讯系统报名程序」.

网址:http://register.moex.gov.tw 或:http://register.moex2.nat.gov.tw

(二)本考试设台北、台中及高雄

3 考区,应考人应自行选定应考考区及考试类 科,报名完成后不得更改.

(三) 网路报名程序完成后,请务必下载报名表件及缴款单 (或信用卡缴款纪录) , 於规定期限内缴费,并於

107 年3月5日前(含当日,邮戳为凭)将上述

2 表单及应考资格证明文件等以挂号邮寄

11602 台北市文山区试院路

1 之1号考选部专技考试司第五科收.逾期或未寄达者,考试报名无效,不得补件.

(四)应考人如拟申请相关应考权益维护措施或适当之协助者,应於国家考试网 路报名系统上为之,并应於指定日前检具报名首日前一年内,经中央卫生 主管机关评鉴合格之地区级以上医院相关医疗科别专科医师所出具之诊断 证明书之影本送交考选部.

三、应缴文件与费用

(一)报名费【缴款方式请见下方「缴交报名费及相关文件说明

(一) 」 】 1.大地工程技师

(一)(应大地工程技师第一阶段考试):新台币 1,000 元2.大地工程技师

(二)(应大地工程技师第二阶段考试):新台币 1,200 元3.验船师、食品技师、消防设备师、验光师:新台币 1,800 元4.消防设备士、验光生:新台币 1,600 元.

(二)网路报名完成后下载之报名履历表

1 张(背面上方请黏贴缴款证明正本) .

(三)最近

1 年内

1 颊嫱衙卑肷碚掌

1 张(背面请书写考区、姓名、报考类 科,并黏贴於报名履历表指定处) .

(四)国民身分证正、背面影本各

1 份(请黏贴於报名履历表指定处) .如系华侨 或外国人,应缴交之身分证明文件请见下方「缴交报名费及相关文件说明

(二) 」 .

(五)应考资格证明文件【应考资格请见「附件

2 各类科考试应考资格表」 】 1.大地工程技师

(一)(应大地工程技师第一阶段考试):依应考资格之不 同,分别缴验: (1) 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影本. (2) 成绩单或学分证明文件. (3) 高等检定考试及格证明影本. (4) 普通考试土木工程科及格证书影本暨有关职务服务证明文件正本. 2.大地工程技师

(二)(应大地工程技师第二阶段考试):依应考资格之不 同,分别缴验: (1) 本考试第一阶段考试及格证明影本与考选部核发之实务经历及专业 研习审查核定函影本. (2) 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影本、考选部核发之准予第一阶段考试免试与 实务经历及专业研习审查(减免)核定函影本. 3.验船师考试:依应考资格之不同,分别缴验: (1) 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影本及曾任验船实际工作

3 年以上或船舶、船 舶轮机、船舶电机之修造实际工作

5 年以上之证明文件. (2) 造船、机械、电机等技师证书及曾任船舶、船舶轮机、船舶电机之 修造实际工作

3 年以上之证明文件.

3 (3) 一等(含甲种)船长、轮机长考试及格证书或交通部核发之一等船 长、轮机长适任证书,及任一等(含甲种)船长、轮机长职务

2 年 以上之证明文件. (4) 二等(含乙种)船长、轮机长考试及格证书或交通部核发之二等船 长、轮机长适任证书,及任二等(含乙种)船长、轮机长职务

4 年 以上之证明文件. (5) 海军三级舰以上上尉以上轮机长职务

2 年以上之海军总司令部证明 文件. 4.食品技师考试:依应考资格之不同,分别缴验: (1) 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影本. (2) 成绩单或学分证明文件. (3) 普通考试相关类科及格证书影本暨有关职务服务证明文件正本. (4) 高等检定考试及格证明影本. (5) 前以技师考试规则第

7 条各款资格之一,申请并经核定准予部分科 目免试在案者,应缴验考选部核发之部分科目免试核定函. 5.消防设备人员考试:依应考资格之不同,分别缴验: (1) 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影本. (2) 成绩单或学分证明文件. (3) 消防设备士考试及格证书影本暨有关职务服务证明文件正本. (4) 高等或普通检定考试及格证明影本. (5) 内政部核准暂行担任消防安全设备工作证明文件影本. (6) 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灭火器消防安全设备或水系统消防安全设备或 化学系统消防安全设备或警报系统消防安全设备或避难系统消防安 全设备乙级技术士技能检定合格证明文件影本. 6.验光人员考试:应缴验卫生福利部核发之应考资格证明影本. 注1:以应考资格第2款报名大地工程技师

(一)或以应考资格第1款报名食品 技师、消防设备师考试者,详情请见下方「缴交报名费及相关文件说 明

(三) 」 . 注2:以应考资格第2款报名食品技师及消防设备师者,详情请见下方「缴 交报名费及相关文件说明

(四) 」 . 注3:非持有本国学历应考者,详情请见下方「缴交报名费及相关文件说明

(五) 」 . 注4:107年应届毕业生申请暂准报名者,详情请见下方「缴交报名费及相 关文件说明

(六) 」 .

(六)身心障碍者须缴验身心障碍证明文件影本.另申请延长考试时间、以点字 机、电脑、盲用电脑应试或口述应试者,应另检具本考试报名首日前

1 年内,由中央卫生主管机关评鉴合格之地区级以上医院相关医疗科别专科医 师所出具之诊断证明书(格式如附表) .

4 缴交报名费及相关文件说明

(一)报名费:本考试非属公务人员考试,报名费不得申请减半优待. 1.缴款方式 (1)透过「考选部国家考试网路报名资讯系统」以WebATM(全国缴费网)缴款 免收转帐手续费. (2)透过「考选部国家考试网路报名资讯系统」以信用卡缴款,限以报考人本 人持有之 VISA、 MasterCard 进行缴款(不限发卡银行). (3)便利超商、邮局、全国农渔会信用部及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请列印「国家 考试报名费缴款单」前往缴款. (4)透过汇款单缴款,可在各银行、信用合作社、农渔会、邮局跨行汇款,汇款 单填入资讯: 收款银行:中国信托商业银行城中分行 收款人:考选部 收款帐号:缴款单之「转入帐号」共14 码(5)透过 ATM 方式缴款:请输入中国信托商业银行代码

822 及缴款单上之「转 入帐号」、「转入金额」缴款. (6)如欲进一步t解缴款方式,请参阅「国家考试报名费多元缴款方式说明及 应注意事项」. 2.应考人於报名规定期限内寄送报名表件后,如发现缺缴报名费或经考选部通 知补缴报名费者,请至邮局购买应缴金额之「邮政汇票」(受款人:考选部) 办理缴费,并请於汇票空白处以铅笔书明「类科:」及「补件编号: 」,以挂号邮寄至考选部专技考试司第五科,信封上请书明寄件人姓 名、地址、联络电话及「107 年考试补费」,俾凭审查. 3.应考人报名后,符合「考选部各项考试规费退费作业要点」之规定,欲申请 退费者,请依该要点规定提出申请.

(二)华侨或外国人请附以下身分证件 1.华侨无中华民国国民身分证者,依华侨身分证明条例规定,应缴外交部或侨 居地之驻外馆处加签侨居身分之有效中华民国护照(须含国籍、姓名、出生 年月日、护照号码)影本,或附侨务委员会核发之华侨身分证明书(须有姓 名及侨证字号者)影本. 2.外国人士报考,请黏贴护照影本,并於网路报名时登打护照号码,如欲以中 文姓名报名者,须再检附有效期限内之在台居留证影本.

(三)有关以应考资格第

2 款报名大地工程技师

(一)或以应考资格第

1 款报名食

5 品技师、消防设备师考试者之补充说明 1.应缴验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影本,及符合列举科目之成绩单或学科、学分证 明文件(请於成绩单上特别标示所欲采认之学科、学分).若与考试规则规 定之学科名称或案例不完全相同者,须附缴学校或科、系、组、所、学程出 具该科目课程大纲或授课内容证明,并应於网路登录资料时逐一详细填写正 确科目名称及学分数,若填写错漏致影响学科、学分之审认,而丧失应试资 格者,应考人须自行负责. 2.食品技师应考资格第

1 款规定: 须修习「食品分析(含实验或实习)」、「食品微生物学(含实验或实习)」 及「食品加工学(含实验或实习)」等3科核心学科及其实验或实习课程之 审查标准,於106 年2月1日以后毕业之应考人,修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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