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6-08-12 |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或 渤海金控 )于2017 年3月3日、
3 月20 日分别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及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详 见公司于
2017 年3月4日、3 月21 日在《证券时报》 、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2017-
033、2017-
034、2017-051 号公告. 根据上述审议授权事项,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 天津渤海 )对天津渤海、天津渤海全资或控股 SPV、天津渤海全资或 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
260 亿元人民币及
35 亿美元,授权期限至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之全资 SPV 天津渤海六号租赁有限公司 (以下简 称 天津渤海六号 )与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首都航空 )于2017 年3月10 日签署了《购机权益转让协议》 、 《保险权益转让协议》 、 《飞机租赁协 议》 、 《关于合作开展一架 A330 飞机经营租赁业务的租赁协议补充协议》 ,天津渤 海六号无偿受让首都航空向空客公司购买一架 A330-200 飞机的购机权利,并在 购机后将该A330-200飞机经营租赁给首都航空使用. 详见公司于 2017年3月11 日在《证券时报》 、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 2017-043 号公告.天津渤海六号拟就上述飞机租赁业务向北京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城支行(以下简称 北京农商行东城支行 )申请融资 505,816,381 元人民币.为支持上述融资业务顺利开展,天津渤海与北京农商行 东城支行于
2017 年4月11 日在北京签订了《保证合同》 ,天津渤海为天津渤海 六号就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或天津渤海对天津渤海、天津渤海全资或控股SPV、天 津渤海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已使用担保授权额度1,843,391.60万元 (不含本次担保 金额) .本次天津渤海为天津渤海六号提供的担保金额纳入2016年公司或天津渤 海对天津渤海、天津渤海全资或控股SPV、天津渤海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超过260 亿元人民币及35亿美元的担保额度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 相关规定,此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天津渤海六号租赁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3 年03 月28 日;
3.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洛阳道
600 号海丰物流园
3 幢2单元-101(天津东疆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托管第
104 号) ;
4.法定代表人:任卫东;
5.注册资本:人民币
10 万;
6.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
租赁业务;
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
租赁财 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
租赁交易咨询.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7.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