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 2016-08-14 |
2015 年年度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盐城市新亚自控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
2016 年3月31 日披露
2015 年年度报告,现因
2015 年财务报表和年 度报告审计工作时间非常紧张, 为确保财务报告质量和信息披露的准 确性,经公司申请,2015 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由原预约的
2016 年3月31 日调整为
2016 年4月22 日. 盐城市新亚自控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3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