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 2016-08-14 |
SH 债券简称:16 椒江债 台州市椒江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发生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如有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 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做特别提示.
一、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因任职期满人事任免调动,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股东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发布任免通知(椒政干[2017]14 号) ,对台州市椒江 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出调整,现将主要调整 内容公示如下: 公司调整前徐玲荣为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公司调整后徐玲荣 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职位,由阮建明担任公司董事长及法 定代表人职位. 公司调整前陈力海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公司调整后陈力海为公司董事. 新增郑柏超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陶素华担任公司职工董事. 以上人员经审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均无违法行为.上述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和董事的任职期限均为
3 年,到期可以连选连任. 台州市椒江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于
2017 年12 月25 日完成上述人员调 整的工商变更手续. 上述人事变动已经通过股东会及公司内部机构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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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影响分析
(一)相关人员变动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的影响 上述人事变动对公司日常管理、 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的日常管理、生产经营情况及偿债能力良好.
(二)对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决议有效性的影响 上述人事变动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决议有效性不会产生影响,本公司董事 会和监事会正常运转,内部治理良好.
(三)上述人事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上述人事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