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2016-08-15
债券代码:1880143.

IB、127833.SH 债券简称:18 宿迁高新

01、18 宿高

01 债券代码:1880206.IB、127872.SH 债券简称:18 宿迁高新

02、18 宿高

02 宿迁高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监事发生变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名称变更及 审计机构发生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监事发生变动

(一)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因人员职务调整, 宿迁高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对董事和监事进行了变更.根据

2019 年3月18 日召开的《宿迁高新 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019 年第

1 次股东会议决议》,免去唐宏伟、赵 轶董事职务,重新选举费宏远、施静为公司董事,任期三年,连选连 任.免去费宏伟监事职务,重新选举刘威为公司监事,任期三年,连 选连任. 上述事项,已于

2019 年3月22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 (《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13210205)公司变更[2019]第03220006 号).

(二)变更影响分析 本次董事和监事变动属于公司运行过程中的正常事项, 不对公司 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公司已发行债券的到期偿付产生不利影响. 上述人事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简历见附件.

二、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名称变更

(一) 变更背景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名称发生变更不是基于交易行 为而发生. 根据中共宿迁市委办公室、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 年1月26 日联合印发的《宿迁市宿豫区机构改革方案》,为优化区财政局 职能, 将在区财政局加挂牌子的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更名 为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自此,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 人名称由宿迁市宿豫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变更为宿迁市宿豫 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上述事项,已于

2019 年3月22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 (《宿迁市宿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13210205)公司变更[2019]第03220006 号).

(二) 变更影响分析 本次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名称变更后, 公司股权关系和各股东 持股比例不变.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名称变更对公司生产经营战略、 业务模式、 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 审计机构发生变更

(一) 原审计机构概况 公司 2014-2016 年度财务报告和

2017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的原因和变更生效时间 因公司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作协议到期, 公司决定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截至

2019 年4月30 日,公司与大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约定的审计事项已全部履行完毕.

2、变更决策程序 此次审计机构变更根据内部决策流程选定, 不存在违背公司章程 的情形.

3、债券持有人会议对审计机构变更的约定 根据公司已发行企业债券《2017 年宿迁高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约定,本次审计机构变更无需取得债券 持有人会议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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