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 2016-08-16 |
5亿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延边新华龙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边矿业)提供 借款实施募投项目钼铜矿选矿厂技术改造工程项目.
2、借款金额为 3.5 亿元,借款期限为 5-10 年,借款利率为同期银行基准利 率上浮 10%,期满后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继续借款.
3、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延边新华龙 矿业有限公司借款 3.5 亿元的议案》 .
4、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延边新华龙矿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实施《锦州新华龙钼业股 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钼铜矿选矿厂技术改造 工程项目,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延边矿业借款人民币 3.5 亿元,并于
2012 年9月21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延边新 华龙矿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 3.5 亿元的议案》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借款事项概述 公司本次向延边矿业借款人民币 3.5 亿元;
借款用途为实施钼铜矿选矿厂技 术改造工程项目,结合实际情况对延边矿业现有设施进行技术改造,使其日矿石 处理能力达到 10,000 吨/天, 同时对生产辅助设施进行相应的技术改造;
借款期 限为 5-10 年;
借款利率为同期银行基准利率上浮 10%;
期满后可根据生产经营 需要继续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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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借款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延边新华龙矿业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安图县
4、主要经营地址:吉林省安图县新合乡
5、法定代表人:张之权
6、注册资本:5000 万元
7、经营范围:有色金属矿山采矿、选矿,产品销售,矿产品、炉料、金属 制品、金属化合物的购销业务
8、股权结构:公司持股65%,地质六所持股25%,大石头林业公司持股10%. 其中,地质六所,系吉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举办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李 彻,住所吉林省延吉市河南街前进路12号,开办资金2,032万元.地质六所与发 行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大石头林业公司,系设立于1998年11 月27日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10,294万元,住所吉林省敦化市大石头镇,法 定代表人吴俊和,隶属吉林延边林业集团.大石头林业公司与发行人、发行人实 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2011年12月31日, 延边钼业总资产17,572.05万元,净资产4,434.95万元, 2011年度净利润-267.29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2012 年9月2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控股子公司延边新华龙矿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 3.5 亿元的议案》 .本次会议 由董事长郭光华先生主持,7 名董事全部参加会议,并对该项决议表决如下: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本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生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