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2016-08-21

2015 年7月28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根据《广东省实 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 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 或传真或电邮或邮寄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 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 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 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复印件. 9.报名登记及洽购招标文件方式: 9.1.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

2015 年7月22 日起至

2015 年7月28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09 时00 分至

11 时30 分,14 时30 分至

16 时30 分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东路国土大厦第 八层楼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佰伍 拾元整($150.00 元),售后不退. 9.2.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 登记: 9.2.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9.2.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9.2.3.税务登记证副本;

9.2.4.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正反面);

9.2.5. 若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 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10.投标截止时间:2015 年8月11 日11 时00 分(注:投标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11.投标文件送达地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东路国土大厦第八层楼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 12.开标、评标时间:2015 年8月11 日11 时00 分13.开标地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东路国土大厦第八层楼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 14.采购项目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14.1.采购人名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联系人:覃先生

电话:0763-8736631 项目名称:连山民族小学电脑室、语音室设备及教师办公电脑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0835-1501G17N0551 第6页共80 页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http://www.gdbidding.com 联系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14.2.采购监管部门: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谭主任 联系

电话:0763-8735332 传真:0763-8735332 联系地址:清远市连山县吉田镇滨江东路

6 号14.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联系人:余洁飞 联系

电话:0763-

3217888、3216188 传真

电话:0763-3783695 联系地址:清远市新城银泉路社科大楼五楼 15.投标保证金信息: 15.1.交纳截止时间:2015 年8月6日17 时00 分(以到达账户时间为准) 15.2.金额: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 元) 15.3.交纳方式:投标人通过单位名义及账户汇入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 专用账户.(不接受个人汇款或以其他账户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否则,由此引起的 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5.4.已交纳投标保证金但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16.投标保证金帐户信息: 16.1.户名: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6.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支行营业部 16.3.帐号:44698001040013166 16.4.投标人请在缴款凭证 备注 栏写明 N0551 保证金 ,以便查询.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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