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 2016-08-23 |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裁定阶段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沧州渤海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沧州渤海港务" )的控股股东 ? 涉案的金额:工程款人民币 32,037,011.67 元及相应利息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基于会计准则要求,秦皇岛港股 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 已对该案在
2017 年度计提预计负债人民币 3,386 万元. 本案发回重审尚未开庭审理,尚不能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 利润等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六局" )以其与沧州渤海港 务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具体情 况详见公司于
2018 年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 涉及诉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04) .
2018 年6月28 日,沧州渤海港务收到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
2018 冀09 民初
91 号《民事判决书》 ,驳回中建六局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 原告中建六局负担, 判决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8 年6月30 日披露的《关于控 股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20) .
2018 年9月14 日,沧州渤海港务收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寄送的《传票》 [案号: (2018)冀民终
869 号]和《上诉状》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8 年9月19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28) .
2018 年10 月17 日, 沧州渤海港务收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寄送的 (2018) 冀民终
869 号《民事裁定书》 .
二、诉讼进展情况
2018 年10 月12 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了(2018)冀民终
869 号《民 事裁定书》 ,裁定内容如下:
1、撤销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冀民初
91 号民事判决;
2、本案发回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中建六局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 289,791 元予以退回.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基于会计准则要求,公司已对该案在
2017 年度计提预计负债人民币 3,386 万元. 本案发回重审尚未开庭审理,尚不能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 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10 月19 日?报备文件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冀民终
869 号《民事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