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 2019-08-05 |
1 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 发行人全体 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声 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 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职声明 本期债券主承销商保证其已按照中国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行 业惯例,履行了勤勉尽职的义务.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其 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 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 说明书摘要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 负责.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 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 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摘要 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存在任何
2016 年章丘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 疑问, 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 律师、 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2016 年章丘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公司债 券(简称
16 章丘债 ) .
(二)发行总额:人民币
15 亿元.
(三)债券期限:7 年期.
(四)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根据上 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确定;
上海银行间同业 拆放利率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 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 期(1Y)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的算术平均数(基准利率保留两 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本期债券的最终基本利差和最终票 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 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协商一致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 固定不变.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 逾期不另计利息.
(五) 发行方式与对象:本期债券采取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 行网点面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面向境内机 构投资者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 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 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部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向境内机构投资者 发行部分之间采取双向回拨机制,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根据市场情况 对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部分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发行部分的数量进行回拨调整. 通过 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 规定的除外) 公开发行;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购的境内机构投资者 (国 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需持有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
2016 年章丘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3 司开立的基金证券账户或 A 股证券账户,并需在开户证券营业部存 有足额保证金.
(六)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债券.
(七)债券担保:本期债券无担保.
(八)信用级别: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 行人的长期主体信用等级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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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目录声明及提示
1 释义.5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6 第二条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6 第三条 发行概要
10 第四条 承销方式
13 第五条 认购与托管.13 第六条 债券发行网点.14 第七条 认购人承诺.14 第八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16 第九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17 第十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24 第十一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40 第十二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57 第十三条 募集资金用途.57 第十四条 偿债保证措施.67 第十五条 风险与对策.75 第十六条 信用评级.81 第十七条 法律意见.83 第十八条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84 第十九条 备查文件.85
2016 年章丘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5 释义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 含义: 发行人/公司/国资公司 指章丘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 指发行人发行的2016年章丘市国有资产运营 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 指本期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 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 券制作的《2016年章丘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 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 募集说明书摘要/摘要 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 券制作的《2016年章丘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 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 国家发改委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承销商/兴业证券 指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代理人/资金监管人 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 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承销团 指主承销商为本期债券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 商、副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承销协议 指发行人与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签订的《章 丘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承销协 议》 . 承销团协议 指主承销商与承销团其他成员为本次发行签 订的《2015年章丘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承销团协议》 .
2016 年章丘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6 债权代理协议 指发行人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签订的《2015年章丘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 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 .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指发行人制定的《2015年章丘市国有资产运 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偿债账户监管协议 指发行人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签订的《2015年章丘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 司公司债券偿债资金账户监管协议》 . 偿债资金账户 指发行人在资金监管人处开立的用于募集资 金偿付的专用账户.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 工作日、日 指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元 指人民币元.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企业债券【2016】204 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第二条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章丘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学农 住所:章丘市龙泉大厦
3038 室 经办人员:焦守国 办公地址:章丘市龙泉大厦
3038 室 联系
电话:0531-83212148
2016 年章丘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7 传真:0531-83212148 邮政编码:250202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兰荣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经办人员:徐柯、李恒、李林@、张弛、邢宏玮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 20楼 联系
电话:021-38565486 传真:021-38565900 邮政编码:200135
(二)副主承销商: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玺 住所: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大连国际金融中心A座-大连 期货大厦
38、39层 经办人员:岑汉峰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777号东方希望大厦15楼 联系
电话:021-61762612 传真:021-61763699 邮政编码:200122
(三)分销商
1、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雷建辉 住所:无锡市新区高浪东路
19 号15 层01-11 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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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经办人员:陈彬霞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
1088 号葛洲坝大厦
22 楼 联系
电话:021-38991668-8095 传真:021-38991681 邮政编码:200122
2、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东 住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
20 层 经办人员:胡琳、刘莹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 联系
电话:020-88836999-
19682、19683 传真:020-88836634 邮政编码:510623
三、债权代理人/资金监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负责人:张霆 营业场所: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联系人:范迎春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联系
电话:0531-88166792 传真:0531-88166792 邮政编码:205001
四、托管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2016 年章丘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9 法定代表人:吕世蕴 经办人员:李皓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联系
电话:010-88170745 传真:010-88170752 邮政编码:100033
五、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李尊龙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
1 号四川大厦东塔楼
15 层 经办人员:朱国强、郦云斌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山西路
67 号世界贸易大厦 A1 座1604 联系
电话:025-83248772 传真:025-83206200 邮政编码:210009
六、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关敬如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6 号北京招商国际金融中心 D 座12 层 联系人:赵晓曦、秦慧毓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解放路
110 号正大时代广场
402 联系
电话:0531-88192868 传真:0531-88195161 邮政编码:250013
七、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震旦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邵曙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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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
1688 号福德商厦南
16 楼 经办人员:李晓平、徐炜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
1688 号福德商厦南
16 楼 联系
电话:021-63568800 传真:021-63569988 邮政编码:200080 第三条 发行概要
一、发行人:章丘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2016 年章丘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简称
16 章丘债 ) .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
15 亿元.
四、债券期限:7 年期.
五、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根据上海 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确定;
上海银行间同业拆 放利率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 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 (1Y)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的算术平均数(基准利率保留两位 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本期债券的最终基本利差和最终票面 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