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 2016-08-27 |
5 於创业板上市以来之业务回顾 本集团之业务背景 本集团主要从事透过於纽西兰、澳洲、香港及中国内地之办事处为海外华人及日裔群体提 供金融投资服务.其主要致力提供杠杆式外汇及其他交易服务,而提供现金交易及证券交 易转介服务亦构成其业务模式的一部分. 本集团之收入主要来自(i)提供杠杆式外汇及其他交易服务;
(ii)提供现金交易服务;
及(iii)提 供其他服务 (包括管理服务及证券交易转介服务) 以及杠杆式外汇及其他交易的业务营运附 带的费用及佣金收入. 下表载列於往绩记录期间本集团收入之明细: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七年 千港元 占总收入 百分比 千港元 占总收入 百分比 千港元 占总收入 百分比 千港元 占总收入 百分比 千港元 占总收入 百分比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杠杆式外汇及其他交易收入 144,207 76.4 343,062 84.3 306,036 84.4 161,021 84.9 157,965 80.1 现金交易收入 (亏损) 16,636 8.8 11,517 2.9 4,251 1.2 2,919 1.5 (16) (0.0) 费用及佣金收入 23,686 12.6 48,819 12.0 55,356 15.2 28,951 15.3 37,389 19.0 其他收入 (亏损) 4,105 2.2 3,413 0.8 (3,036) (0.8) (3,320) (1.7) 1,772 0.9 总计 188,634
100 406,811
100 362,607
100 189,571
100 197,110
100 杠杆式外汇及其他交易收入 外汇交易乃金融服务业零售交易中发展最快的领域之一.外汇交易参与者买入一种货币并 同时卖出另一种货币.一宗外汇交易中的两种货币被称作货币对.货币对的第一种货币为 基准货币而第二种货币则为相对货币.投资者推测货币对中其中一种货币兑相对货币将升值. 本集团客户获利或蒙受损失取决於客户开仓及平仓时的汇率差额.诚然,有关外汇、指数 及商品的价格变动波幅通常於正常市况下任何单一交易日并不明显.杠杆 (使交易更具吸引 力的一项方案) 乃添至本集团外汇及其他交易服务,以放大价格变动的损益.有关损益透过 本集团授予客户的杠杆比率放大.有关货币合约金额并无实物结算,仅须结算有关价格变 动的差额.
6 杠杆式外汇交易不在任何有组织的交易所进行,而在客户与市场庄家间按合约基准进行. 回应询盘时,市场庄家会同时报买入价及卖出价,客户则可决定选择以所报价格买入 (长) 或卖出 (短) 合约.本集团透过为客户提供可买卖31个货币对的网上交易平台外汇之星促成 该等交易.除杠杆式外汇交易外,於本公告日期,本集团亦向客户提供杠杆式交易,以买卖 9个指数,即DAX?期货、沪深300指数期货、美元指数期货、上海证券交易所综合指数期货、 ASX SPI200?指数期货、日经平均股价指数 (日经225) 期货、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期货、恒 生指数期货和新加坡富时中国A50指数期货和九种商品,分别为WTI原油期货、大豆期货、 玉米期货、天然橡胶期货、铜期货、黄金美元、白银美元、黄金人民币和白银人民币.截至 二零一四年止年度,货币对、指数及商品的交易额分别占本集团交易总额约52.3%、10.7% 及37.0%;
截至二零一五年止年度,货币对、指数及商品的交易额分别占本集团交易总额约 56.6%、23.4%及20.0%;
截至二零一六年止年度,货币对、指数及商品的交易额分别占本集 团交易总额约49.9%、12.6%及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