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 2016-09-04 |
14 所载之 《企业 管治守则》 及 《企业管治报告》 ( 「守则」 ) 内之所有守则条文作为其本身之企业管治守则.本公司於截至
2016 年3月31 日止年度内已遵守守则,惟有以下偏离: 根卦蛱跷牡 E.1.2 条,董事会主席应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主席兼提名委员会主席林K伟先生因有 其他事务,故未能出席本公司於
2015 年8月28 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 ( 「该大会」 ) .董事会副主席林K 炽先生担任该大会主席,以及董事会其他成员 (包括审核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之主席及成员,及提名委 员会之成员) 出席该大会回答股东提问. 董事的证券交易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
10 所载之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 「标准守则」 ) ,作为本 公司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行为准则.经本公司特定查询后,全体董事均确认他们於截至
2016 年3月31 日止年度内已完全遵从标准守则所载之规定准则. 董事会 成员 董事会现时由九位董事组成,包括六位执行董事及三位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具备适当学 术及专业资格,或相关财务管理的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