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2016-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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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 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操作规程 (商务局执行条款) 为贯彻落实《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于印发〈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 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合办〔2018〕19 号)和《合肥市人民政 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 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合政办〔2018〕24 号) (以下简称《政策实施细则》 ) ,规范资金管理,保障政策落实, 本着统筹指导、简化程序、提高效能和公正廉明的原则,制定本 操作规程.

一、申报主体 在本市区域内注册、主体税种在本市缴纳,且申请项目在本 市范围内组织实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服务业企业和在本市区 域内注册、主体税种在本市缴纳,发生进出口实绩的货物对外贸 易企业、服务对外贸易企业及对外投资企业,均可申请专项资金 支持政策. (有特定要求的在具体条款中注明)

二、政策兑现方式 本规程涉及政策资金采取金融创新产品、 借转补 、事后奖 ―

3 ― 补方式进行支持. 借转补 方式安排资金,按《合肥市财政资 金 借转补 管理办法》执行,严格执行总量控制原则,以资金 总额确定项目扶持数量, 支持单个企业或项目, 原则上不低于

100 万元;

事后奖补方式安排资金,按政策规定标准或条件执行,支 持单个企业或项目,原则上不低于

50 万元.允许政策间资金调 剂使用. 涉及县(市)区、开发区配套的政策资金,市财政兑现市级 承担部分,县(市)区、开发区财政按比例配套承担. 本操作规程中政策与其他财政政策不重复享受.同一企业或 同一项目多次获奖的,按最高奖励金额给予奖补,不重复计算奖 补.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

情节严重的,追究相 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政策申报流程 2018年,本规程所列各条款兑现实行网上申报与窗口申报相 结合.除有失信行为信息(有效期内)的企业、单位、个人等不 享受本规程所列各条款支持外,其他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主体均 能享受本规程所列各条款支持.

(一)申报时间. 文件印发后, 各县 (市) 区、 开发区或上级主管单位组织 借 转补 项目申报工作,将审核后的 借转补 项目报至政策条款 对应的市商务局政策执行处室,同时抄送同级财政部门备案.7 ―

4 ― 月、9月、11月,分别集中兑现一次事后奖补类政策.金融创新 产品与事后奖补一并集中兑现.申报截止期限遇节假日顺延,逾 期没有申报,视为自动放弃,市商务局不再受理.

(二)申报方式. 网上申报:适用于《政策实施细则》第102条、117条.政策 申报主体首先在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注册、登录,并根据市商务局发布的操作规程及申报通知要求,按网上流 程和要求操作即可.原则上只上门报送材料一次. 申报单位或个人登录合肥市财政局网站(www.hfcz.gov.cn) 或合肥市商务局网站(http://swj.hefei.gov.cn/) ,进入 合 肥市产业扶持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先进行 企业注册 ,认真阅 读产业扶持项目管理系统操作手册(企业版) ,之后再进行 企 业登录 ,通过订阅条款方式进行申报.申报单位按申报条款下 载并填写申报表,将申报表及所需附件材料以PDF格式压缩上传 到系统,同时准备纸质材料一式3份装订成册,在规定时间内, 报送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县(市)区、开发区商 务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合规性、 真实性、 完整性等进行审核后, 将经单位盖章的纸质材料一式2份送至市商务局相关处室. 窗口申报:适用于《政策实施细则》第129条.企业根据市 商务局发布的操作规程及申报通知要求,准备纸质申报材料一式 2份装订成册,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报送市行政服务中心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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