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烂衣小孩 | 2016-09-08 |
(2)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 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 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在投标价格评审 中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磋商时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 局、 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 (3)若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 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产品的价格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若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
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 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计划工期为: 与施工同步,
2019 年7月1日至
2019 年10 月30 日完成施工. 施工地点:龙口市石良镇驻地
(七)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服务标准:按国标、部标、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要求执行并符合采购 文 件相关要求和合同的规定. (2)服务期限:至本项目完成. (3)服务效率:符合采购文件相关要求.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
3 天:2019 年5月31 日起,
2019 年6月3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
2019 年6月4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 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
5 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 异议供 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未在 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 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 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龙口市石良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马世友 电话(传真):0535-8751159 地址:龙口市石良镇人民政府驻地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一公司 联系人:孟祥俊 电话(传真):0535-8799550 地址:龙口市港城大道
442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