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夸张的诗人 2016-09-12

3、四平市辽河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四平 市海绵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股东之一,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 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定价公 允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 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公告编号:2018-021

4 /

5

1、公司与关联方为公司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 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公司自身没有房产,产生水 电及物业管理费属于正常且必要.

2、公司控股股东吉林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贷 款资金担保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 需要,对于公司业务快速发展有重要作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是合理的、必要的.

3、四平市辽河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四平 市海绵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股东之一,系四平市海绵城市(一期)建设项目发包方,公司为该项目承包方之一,产生收入属正 常合理.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业务发展具有积极作用,不会对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及 股东的利益造成实际损害,公司管理层表示,将在未来的关联交 易实践中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的董事会或 股东大会审批和决策程序,加强交易关联性的审查及责任追究, 做到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

六、备查文件目录 《吉林省节水灌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 决议》. 公告编号:2018-021

5 /

5 吉林省节水灌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4月26 日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