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木头飞艇 | 2016-09-12 |
(b) 签立及交付正式协议;
(c) 卖方取得全部有关建议收购之必要批准(倘 适用) ;
(d) 目标公司完成股权重整或公司重组;
及(e) 董事会或本公司股东特别大会(倘 适用) 及联交所(倘 需要) 批准建议收购. 目标公司董事会现时由八名董事组成.於建议收购完成后,预期全体现任董事将辞任,而目标公司之董事会将仅由五名董事组成.本公司将向目标公司董事会提名四名董事. 根庀蚴,卖方已同意根庀蚴橹蹩钕虮竟臼诔龆兰移谙,直至正式协议签订日期或意向书日期起计三个月为止(以 较早者为准) ( 「独家期限」 ) .各卖方同意,其及其代表於独家期限将不会直接或间接与任何人士商讨或磋商(获 本公司同意者除外) 有关目标公司之任何建议直接或间接销售或其他出售事项.意向书之订约方拟於意向书日期起计三个月内落实及签订正式协议. 除若干有关独家权限、保密及公布以及监管法律及司法权之条文外,意向书并无法律约束力. 倘潜在收购落实,潜在收购可能构成本公司於上市规则第十四章项下之须予公布交易,如有需要,本公司将遵从上市规则之相关规定. C
4 C 有关建议收购之意向书须待(其 中包括) 正式协议签署及其任何先决条件达成后,方可作实.因此,建议收购不一定会进行.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股份时务须审慎行事. 释义於本公布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分别具有所赋予其之以下涵义: 「董事会」 指本公司董事会「本 公司」 指慧聪网有限公司*,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其已发行股份於联交所主板上市「董 事」 指本公司董事「正 式协议」 指以本公司信纳之形式所制订有关建议收购之正式协议「独 立第三方」 指伦鞒鲆磺泻侠聿檠笏钪⑷ぜ叭沸, 为独立於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定 义见上市规则) 之第三方之任何人士或公司及其各自最终实益拥有人「意 向书」 指本公司与卖方就建议收购订立日期为二零一五年七月三日之意向书「上 市规则」 指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中 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 议收购」 指建议收购目标公司80.38%股权「股 份」 指本公司已发行股本中每股面值0.10港元之普通股「股 东」 指股份持有人「联 交所」 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目 标公司」 指浙江中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根泄勺⒉岢闪⒅鲸C5C「卖 方」 指杭州赛点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浩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陈学军、何顺生及曹国熊「港 元」 指香港法定货币港元「人 民币」 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 指百分比承董事会命慧聪网有限公司行政总裁兼执行董事郭江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二零一五年七月三日於本公布日期,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 郭凡生先生(执 行董事兼主席) 郭江先生(执 行董事兼行政总裁) Lee Wee Ong先生(执 行董事兼首席财务官) 李建光先生(非 执行董事) 郭为先生(非 执行董事) 张克先生(独 立非执行董事) 项兵先生(独 立非执行董事) 张天伟先生(独 立非执行董事) * 仅供识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