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ddzhikoi | 2016-09-12 |
426 号 化工科技开发;
甲基叔丁基 醚、 石油气(液化)、 石油化 工产品的生产、销售;
化工 品贸易
(二)关联关系 盘锦和运新材料有限公司、盘锦远孚化工有限公司、盘锦和运实 业集团有限公司及盘锦晋祥化工有限公司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艳 薇的弟弟、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克勇实际控制的公司.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序号 关联方 内容 支付方式
2017 年预计成交 额(万元)
1 盘锦和运新材料有 限公司 公司为关联 方贷款提供 担保 担保
5000 公告编号:2017-012
4 2 盘锦和运新材料有 限公司 公司为关联 方贷款提供 担保 担保
10000 3 盘锦远孚化工有限 公司 公司为关联 方贷款提供 担保 担保
5000 4 盘锦和运实业集团 有限公司 公司为关联 方贷款提供 担保 担保
3500 5 盘锦和运实业集团 有限公司 公司为关联 方贷款提供 担保 担保
5000 6 盘锦和运实业集团 有限公司 公司为关联 方贷款提供 担保 担保
10000 7 盘锦和运实业集团 有限公司 关联方为公 司贷款提供 担保 担保
10000 8 盘锦和运新材料有 限公司 销售蒸汽及 备品备件款 货币、票据
28000 9 盘锦晋祥化工有限 公司 销售备品备 件款 货币、票据
50 10 盘锦远孚化工有限 公司 销售蒸汽、 备 品备件款 货币、票据
9000 11 盘锦和运新材料有 限公司 采购脱盐水、 电、配件等 货币、票据
15000 12 盘锦远孚化工有限 公司 采购配品配 件 货币、票据
50 注:以上交易的签署日期、交易金额、支付期限、协议生效日均 公告编号:2017-012
5 以实际发生时签署的协议为准,且均不存在附属条件或期限等.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为关联方盘锦和运新材料有限公司、 盘锦远孚化工有限公司、 盘锦和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未收取任何费用;
盘锦和运实业 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未收取任何费用;
公司与关联方盘锦和 运新材料有限公司、盘锦远孚化工有限公司、盘锦和运实业集团有限 公司及盘锦晋祥化工有限公司之间发生的各项销售、 采购商品的关联 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商业原则进行,交易 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二)成交价格与市场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 交易价格按市场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与市场价格无较大差异.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是 为了让关联方资金有效周转, 公司从关联方就近采购脱盐水和电是作 为生产原料和电力, 公司业务开展初期不具备直接从供电单位采购电 的条件,只能利用盘锦和运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变压器,未来随着公司 二期项目的投产,届时公司将具备自行生产电力的条件,并能够满足 自身生产经营所需,销售蒸汽给关联方主要是作为关联方的燃料动 力,所有关联交易均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是合理 的、必要的. 公告编号:2017-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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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盘锦和运新材料有限公司、盘锦远孚化工有限公司、盘锦和运实 业集团有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较好,具有较好 的银行信誉资质和偿债能力,且上述关联方已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对 公司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