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6-09-14 |
五、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情况 (1)公司于
2017 年2月1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 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公司与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哈工大机器人集团 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24),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相关合作事宜正常开展中,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合作事项的进展 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分别于
2018 年6月20 日、2018 年9月21 日、2018 年12 月24 日、2019 年1月7日、2019 年3月20 日、2019 年4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8-062)、《关于与现代重工战略合作协议的进展情况暨签署投资意 向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97),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137),《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19-005),《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9-015) ,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 2019-02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合作事宜正常开展中,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合作事项的 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于
2018 年11 月16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 资讯网》 上刊登了 《关于与海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11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合作事宜正常开展中,公司 将持续密切关注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框架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动.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或股份减持的 计划.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上海软件中心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 年4月3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