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 2016-09-14 |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孚实业为粤和投资提供担保,有利于上述公司的资金筹措和业务发展,公 司董事会已对此担保事宜进行了充分论证,存在一定的必要性. 公司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比例较高, 公司应当做 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充分地揭示相关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粤和投资为上述担保拟提供反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但在商业实 质上,其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对公司来说,是否具有实质性的保障作用,存在较 大不确定性.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八届监事 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现 阶段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 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后方可实施.保荐机构同意中孚实业为粤和投资提供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
2017 年12 月份审计报告、2018 年6月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