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 2016-09-19 |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为改扩建项目,位于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 江路北侧、岷山路东侧,占地面积
151164 平方米,约226 亩. 项目将现有厂区重新规划建设调整,采取边建设边搬迁边拆除 的方式对原有项目进行改扩建. 项目将分两期进行建设,其中一期建设内容为:总占地面 积20802.58 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 33259.54 平方米. 新建 PE/PPR 挤出车间,建筑面积
13000 平方米,布设 PE 给水管生产线
1 条, PE 燃气管生产线
8 条, PPR 给水管生产线
26 条. HDPE 钢 带增强缠绕管生产线
2 条、HDPE 钢丝网骨架管生产线
5 条, HDPE 双壁波纹管生产线
3 条.HDPE 增强中空壁缠绕管生产线
2 2 条.新建办公楼、倒班楼 A、倒班楼 B、食堂等附属设施. 二期建设内容为:总占地面积 130361.42 平方米.总建筑 面积 98206.19 平方米. 新建 PVC 管材挤出车间, 建筑面积
11340 平方米,布设 PVC 双壁波纹管生产线
3 条,PVC 排水管生产线
38 条,PVC 线管生产线
27 条.新建管件生产车间,建筑面积 6738.16 平方米,布设注塑机
124 台;
新建 PVC 混料楼、原料 仓、管件包装车间、成品仓、检测中心、产品展厅、配件仓库、 辅助房;
新建
1 个预留生产车间.项目建成后,实现年产塑料 管件 1.5 万吨,管材 9.1 万吨,合计 10.6 万吨的生产能力, 原有产能不再保留.项目计划总投资
30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 资估算 175.5 万元. 项目属于发改委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3 年修正本) 中允许类项目,经德阳经开区发改委备案,符合现行国家产业 政策.项目选址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为塑料制品行业,符合 城市总体规划和园区准入条件. 根据专家对《报告表》的审查意见、《报告表》的评价结 论和德阳经开区环安局的初审意见,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 项环保对策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实施不存在明显 的环境制约因素,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并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我局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中所列建设性质、地点、内容、规模、 生产工艺及环保对策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3
(一)必须严格贯彻执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 落实项目环保资金,完善公司内部的环境管理部门、人员和管 理制度等工作.与项目同步开展环保相关设施的建设.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采取有效 措施减轻或消除施工期废水、废渣、噪声、扬尘等对周围环境的 影响.
(三)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废气处理设施建设, 确保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在混料机各产尘点上方设置 吸气罩, 集气装置由管道接入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经 15m 高排 气筒达标排放.项目对破碎房进行封闭,对破碎粉尘采用"吸气 罩收集+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项 目在四个生产车间各有机废气产污点上设置集气罩,经收集的有 机废气通过低温等离子+光催化氧化处理装置处理后由 15m 高的 排气筒达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从专用烟道达 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