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ou—灰機 2016-09-25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SUNSEA Telecommunications Co.

, Ltd.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清华信息港研发楼 A 栋2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上市保荐机构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层)1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 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 《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 特别规定》和《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 中载明 (1) 股票被终止上市后, 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

(2) 不对公司章程中的前款规定作任何修改.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刊载于巨潮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文生及控股股东深圳市海若技术有限公司承诺: 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 的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本公司其他股东深圳市允公投资有限公司、IDGVC Everbright Holdings Limited、深圳市易通光通讯有限公司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 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承诺:任职期间持有的本公司股 票,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 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 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 (包括有限售条 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 、 《证券法》和2《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持股及锁定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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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 有关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 、 公司 、或 日 海通讯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09]1174 号 文核准,本公司公开 发行不超过 2,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 2,500 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 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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