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夸张的诗人 | 2016-09-29 |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12 月7日上午
9 时. 预计会期
1 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8 年12 月5日, 股权登记日下 公告编号:2018-033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 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 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 , 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长春国家汽车电子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 (长春市高新区光谷大街
2388 号D栋)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关联方为公司申请贷款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 易》议案 公司股东程传海先生及配偶于桂芝女士、 程丽丽女士及配偶刘刚 先生为本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人民币
2000 万 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由代理 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本 人身份证;
2.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 应出示本人身份 公告编号:2018-033 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 股凭证;
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 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单位营业执 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18 年12 月6日16: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 记.
(二)登记时间:2018 年12 月6日(8:30――16:00)
(三)登记地点: 长春国家汽车电子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长春市高新 区光谷大街
2388 号D栋)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长春国家汽车电子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长春市高新区光 谷大街
2388 号D栋) 邮编:130000 会议联系人:赵跃 联系
电话:0431-81960681 传真:0431-81960680
(二)会议费用: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
10 日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18-033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长春丽明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长春丽明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