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 2016-09-30 |
一、基金的信息披露.111 二十
二、风险揭示.117 二十
三、基金合同的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119 二十
四、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121 二十
五、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45 二十
六、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55 二十
七、其他应披露事项.157 二十
八、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61 二十
九、备查文件.162 金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全文
2018 年第
1 号4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理办法》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信 息披露办法》 )、《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关 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 《实施规定》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金鹰货币市场现金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金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 策略、 风险以及费率等与 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 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 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 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金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全文
2018 年第
1 号5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金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 指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 指 《金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其的任何有 效修订和补充 托管协议: 指 《金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及对其任何有效 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 指 《金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定期更新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指《金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 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 决定、决议、通知等 《基金法》: 指2003 年10 月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2 年12 月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 年6月1日起实施指并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