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6-09-30

挤出废气、表面 UV 废气、贴静音膜废气、涂边废气收集后经光催化氧化+活性炭 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5 米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 混合污水共 582t/a,经市政污水管网接入常州金坛儒林污水处理厂处理 固废 一般固 废仓库 10m2 位于生产车间内 危险废 物仓库 6m2 位于厂区东侧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产业政策符合性 ⑴本项目已于

2019 年3月1日取得了《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坛发改备[2019]25 号. ⑵本项目不属于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2 年本) 》 (苏政办发[2013]9 号)及《关于修改部分条目的通知》 (苏 经信产业[2013]183 号)中限制及淘汰类. ⑷本项目不属于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结构调整限制、 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 (2015 年本) 》 (苏政办发〔2015〕118 号)中淘汰类和限制类项目. 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 2.选址相关规划相符性 ⑴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3]113 号),常 州市共有陆域生态红线区域面积 905.71 平方公里,其中一级管控区面积 68.88 平方公里,二级管 控区面积 836.83 平方公里. 对照 《常州市生态红线区域名录》 , 本项目所在地均不在常州市辖区 淹 城森林公园、长江魏村饮用水源保护区、长江(常州市区)重要湿地、韬(武进区)重要湿地、 太湖(武进区)重要湿地、长江西石桥饮用水源保护区、新孟河(新北区)清水通道维护区、新 龙生态公益林、小黄山生态公益林、宋剑湖湿地公园、韬匾嬉邓颉⑿『铀б盟幢

6 护区、韬盟幢;

で⒑嵘(常州市区)生态公益林 中

一、二级管控区之内.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与《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相符. ⑵租赁单位已取得《不动产权证》(苏(2019)金坛区不动产权第

0010197 号),地类用途 为工业用地. ⑶与儒林工业集中区规划相符性 根据《金坛市儒林工业集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儒林工业集中 区规划范围南至北干河,东至镇界,北至常泰城际铁路,西至纬八路,总用地面积约 421.31 公顷, 园区产业人口规模约为 1.8 万人. 园区产业定位以机械制造业和新材料产业为基础,重点发展电子元器件、太阳能光伏、电线 电缆等电子产业,机械装备、新型环保设备等机械制造产业,建筑保温材料、包装材料等新材料 产业.本项目位于儒林工业集中区,主要进行 SPC 地板的制造,属于塑料制品行业,不属于禁止 引进的行业类别;

本项目土地规划为工业用地,符合儒林工业集中区产业、用地规划. 因此,本项目选址合理. 3. 三线一单 控制要求相符性 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环环评[2016]150 号文), 本项目与 三线一单 相符性分析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①生态红线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3]113 号),对照 常州市生态红线区域名录,本项目不在江苏省常州市生态红线管控区区域范围内. ②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金坛区环境状况公报(2017 年)》可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不达标,应加快大气环 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的实施与建设.根据环境质量现状地表水、声环境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所在 区域地表水、声等环境质量能够满足相应功能区划要求.本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建成 后不会突破当地环境质量底线. 本项目建设不会降低周边环境质量. ③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营运过程中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年用水量约为 450m3 /a(1.5m3 /d),用水量较少,故7项目的建设没有超出当地资源利用上线. ④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本项目位于儒林工业集中区,主要进行 SPC 地板的制造,属于塑料制品行业,符合规划环评 结论及审查意见. 经核实,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有关条款的决定》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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