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 2016-10-05 |
2007 年半年度报告
7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 823.17 万元.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国内销售 2,623,092,898.00 81.84 国外销售
0 -100.00
3、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子公司焦炭产能增加以及焦炭价格上涨所致.
(三)公司投资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2.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1)为促进公司 煤、焦、化 综合发展,实现煤炭产业链的有效延伸,由公司和 首钢总公司以自有资金增资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并投资建设焦化项目二期工程 进展顺利,报告期内完成项目投资 12,120 万元,累计完成项目投资 81,555 万元,占工 程进度的 97.55%. (2)为充分利用公司投资建设的两个焦化项目煤焦油的资源优势,实现规模化,精 细化的深度加工,提高焦化产业盈利水平,公司与考伯斯毛里求斯公司(Koppers Mauritius)、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合资建设
30 万吨/年煤焦油加工项目,报告期内完 成项目投资
90 万元,累计完成项目投资 1,813 万元,主要为发生的前期费用和征地费 用.
六、重要事项
(一)公司治理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发布的通知》和中国证 监会河北监管局《关于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通知》(冀证监发[2007]43 号)要求,对《开滦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进行了补充、修改和完善,并于
2007 年6月25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后的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重新规范了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范围和内容,明确了公司披露信息的内部报 告流程,规定了公司披露信息的编制、审核和披露程序,进一步强化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信息披露事务中的义务和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报告期内,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 [2007]28 号)、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关于深入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工作的 通知》(冀证监发[2007]24 号)和《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通知》(冀证 开滦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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