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2016-10-05

公司成立时 间自有限公司成立之日起连续计算已满两年;

公司业务明确、 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内核会议就是否推荐亚捷科技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为:7 票同意、0 票反对,同意推荐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公开转让.

三、推荐意见 东莞证券认为,亚捷科技符合《业务规则》规定的挂牌条件:

(一)公司依法设立已满两年 1-5-3 公司前身唐山亚捷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亚捷有限 )于2005 年1月4日经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成立.2016 年5月31 日,亚捷有限召开股东 会决议同意将亚捷有限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为亚捷科技 (唐山) 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5月31 日各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并召开创立大会,根据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大华审字[2017]006804 号 《审计报告》, 截至

2017 年3月31 日止,公司的账面净资产为人民 27,310,926.97 元.全体股 东同意将上述净资产按 1:0.3662 比例进行折股,超过注册资本部分总计人民币 17,310,926.97 元转为股份公司资本公积.股份公司总股本为 10,000,000 股, 每股面值

1 元. 本次股改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验字[2017]000340 号《验资报告》.

2017 年6月7日,公司取得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为 91130203769837264C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亚捷科技股份制改制前后 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增加了高级管理人员,整体变更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业绩可自有限公司成立之日起连续计算,亚捷科技 存续已满两年.

(二)公司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截止本报告签署日,亚捷科技是一家专注于环保热处理设备的研发、制造及 机械加工的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经营范围:冶金机械、自动化设备、加热节能材料、工业电炉、环保设 备制造销售;

自需原料、自产产品运输 ;

提供冶金机械、自动化设备的技术服 务;

加热节能材料的研发;

机加工;

金属表面热处理;

精密零件检测(资质控制 项目除外)普通货运;

货物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 大华审字 [2017]007344 号 《审计报告》,公司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1-3 月 公司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4,519.14 万元、4,666.90 万元、2,050.70 万元, 其中主营业务分别占营业收入的 99.74%、99.94%和100%,主营业务明确. 1-5-4 公司管理较为规范,制定了切合公司实际的经营目标和公司发展战略,建立 了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公司主营业务所取得收入具有持续性.从公司最近两年 的经营情况来看,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2017 年6月7日股份公司成立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制定了公司 章程,构建了适应公司发展的组织结构;

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权力机构;

公司董 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由总经理具体主 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公司监事会是公司监督机构,负责检查公司财务、监 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工作.公司董事、监事均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 案.公司根据章程,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细则,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经营决策管理制度》 等制度.公司三会的构成、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在内容上 均符合 《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程序上经过了股东大会、 董事会的审议, 合法有效.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公司为关联方的担保均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不存在 为股东及关联方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项目小组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有关诚信情况的沟通,报告期内,公司未有重 大违法、违规行为.取得了公司管理层签署的书面声明,承诺最近两年内未因违 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自律规则等受刑事、民事、行政处罚或纪律 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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