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tar薰衣草 2016-10-08

1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 市区城市综合管理案件接处工作规程》的通知 通州区、崇川区、港闸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南通市市区城市综合管理案件接处工作规程》已重新修 订,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通政办发〔2018〕97号―2―南通市市区城市综合管理案件接处工作规程

一、案件受理和立案

(一)受理 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 (以下简称市指挥中心) 通过12319 城市管理服务热线, 24小时全天候受理群众电话举报、 网络媒体 曝光、 来信来访和领导批示, 以及其他途径反映城市管理方面的 问题,12319平台受理员及时向城管监督员(以下简称监督员) 发出指令,监督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赶赴现场核实了解相关情况.

(二)信息采集 监督员在责任区域日常巡查中发现城市管理方面的问题, 应 当立即采集相关信息, 对现场存在的问题进行描述、 拍照、 录音、 记录,通过 城管通 将案件信息发送至市指挥中心,发送的内 容应当包括:事/部件、大小类、位置信息、问题描述等要素.

(三)立案 市指挥中心对接收的问题要素进行梳理、审核,符合立案条 件的问题应当及时立案. 立案情况应当及时通过网络、 电话或者 其他方式向举报人反馈. 市指挥中心应当对是否立案进行严格把 关.

二、案件派送 市指挥中心应当按照问题主体责任单位的层级,及时将案件 ―

3 ― 派送至市各相关专业职能部门(单位)或相关区指挥中心,各区 指挥中心可再分派至区各专业职能部门(单位).对责任单位不 明确的,由市指挥中心协调后指定派送.

三、案件处置 责任单位在接到派送指令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相 关程序妥善处置, 凡涉及公共安全的, 在处置过程中应当设置明 显的安全防护措施和警示标识.处置结果及时反馈市指挥中心. 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处置完毕的, 应当向市指挥中心说明理由, 并 申请延期. 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能范围内的案件, 应当立即退回市 指挥中心.

四、案件核查 市指挥中心收到案件处置结果后, 应当及时指派监督员现场 核查问题的处置情况,并由监督员将核查结果反馈市指挥中心.

五、案件督办 市指挥中心对派送的案件可以全程跟踪督办, 对在规定时间 内没有完成或者处置结果没有达到规定要求的案件, 市指挥中心 可以通过现场督办、系统督办、书面督办等方式进行督办.

六、结案归档 依照监督员反馈的核查结果, 经市指挥中心确认案件处置结 果与核查结果一致,案件确已处置完毕的,应当作结案处理,并 依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归档案卷;

案件没有处置完毕的, 市指挥中 心应当再次协调或派送,并跟踪督办. ―

4 ―

七、案件回复 已结案件,市指挥中心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过网络、电话 或者其他方式向举报人回复. 在案件处置的各个环节都要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

5 ― 部件部分

(一)部件管理标准及责任单位 序号大类 代码 大类 名称 小类 代码 部件名称 管理标准 责任单位

1 01 公用设施01 上水井盖 井盖完好,无缺失、无损 坏,盖况平整、无松动. 市建设局、产权单 位202 污水井盖 各区政府(管委 会)、市建设局、 产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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