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ddzhikoi | 2016-10-10 |
一、会议召开情况 沈阳高精数控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6 年7月2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
2016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 会议 应到
32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并表决的职工代表
32 人,本次会议由 职工代表监事栾勇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会议.
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与会职工代表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核心员工认定的议案》 . 议案内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提名包括何 平,吴文江,郑国利,王超,王,李岩,黄艳,韩文业,黄骏,李锁,杜少华,武南,王志成,王广宇,孙宇,陈猛,胡毅,张曦阳, 郑f默,孙一兰,李伦兴,孙明辉,李霄,奚春彦,龙云志,曹洋, 张富彦,程琦,臧辉,张兆中,孙蔚聪,韩旭,刘健俊
33 名员工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2016-011 核心员工,并于
2016 年7月13 日至
2016 年7月19 日根据《非上市 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向公司全体员工公示并征求意见,截至公示 期满,全体员工均未对上述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提出异议,公司职工 代表大会同意上述
33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 表决结果:同意
2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9 票. 回避情况:职工代表何平,王超,黄艳,黄骏,王广宇,胡毅, 张曦阳,郑f默,孙明辉为上述议案的关联职工代表,9 名关联职工 代表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沈阳高精数控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 大会决议》 沈阳高精数控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7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