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霜天盈月祭 | 2016-10-15 |
(二)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
(三)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10%以上;
(四)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的10%以上.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十条 董事审议重大投资事项时, 应当认真分析投资前景, 充分关注投资 风险及相应的对策. 第十一条 公司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上,该交 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
(三)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50%以上;
(四)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十二条 未达到第九条所述标准的投资事项, 由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审 批. 公告编号:2017-027
4 第十三条 公司一般不以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或进行以股票、 利率、汇率和商品为基础的期货、期权、权证等衍生产品投资;
但如经过慎重考 虑后,仍决定开展前述投资的,应严格按照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和监控措施,并 根据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限定公司的委托理财或衍生产品投资规模. 公司进行任何证券投资、 委托理财或衍生产品投资事项应由公司董事会或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十四条 公司发生投资事项时, 应当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 累计计算, 经累计计算达到本办法第九条和第十一条规定标准的,应按相关规定 履行审批程序.已按上述规定履行审批程序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第十五条 公司发生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时, 应当以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中 的较高者作为计算标准, 并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经累 计计算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十六条 对于达到第十一条规定标准的交易若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 公司 应当聘请具有执行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对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及 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 审计截止日距协议签署日不得超过六个月;
若交易 标的为股权以外的其他资产, 公司应当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资 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距协议签署日不得超过一年. 对于未达到第十一条规定标准的交易, 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 任公司认为有必要的, 公司也应当按照前款规定,聘请相关会计师事务所或资产 评估机构进行审计或评估.
第三章 投资协议的签署与实施 第十七条 经股东大会、董事会或总经理审批通过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或其他授权代表代表公司处理投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第十八条 董事长、 总经理或其他授权代表可根据具体情况先行签订投资协 议草案, 但该投资须经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或总经理等有关机构决议通过后方 公告编号:2017-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