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 2016-1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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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2757 2019年4月21日 星期日 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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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 综合 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二审稿中, 对收集使用未成年人等无民事行为 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个人信息的, 增加规定应当征得其监 护人同意, 但是法律、 行政法规另有 规定的除外. 王利明表示, 未成年人心智尚 未成熟, 隐私和个人信息非常容易 受到利用和侵害, 需要特别强化保 护, 如对网络游戏采取分级措施, 限制暴力等有害信息.所以, 有必 要进行法律规范, 要求对未成年人 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必须取得其 监护人的同意. 同时, 草案还明确规定, 国家机 关及其工作人员对于履行职责过程 中知悉的自然人隐私、 个人信息, 应 当予以保密, 不得泄露或者非法向他 人提供. 杨立新表示, 草案强调了国家机 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职过程中的保密 义务, 增加未成年人信息保护的内 容, 这些修改与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 一脉相承, 也给下一步制定个人信息 保护法提供了法律依据. 新华社北京4月20日电 强化保护个人信息 收集使用未成年人信息须征得监护人同意, 国家机关 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职中获取的信息必须保密 基因科研、 人体试验如何进行?他人肖像权、 个人信息如何保护? 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二审稿作出规范 单独设立人格权编, 是我国民法典分编草案的一大亮点.20日, 民法 典人格权编草案二审稿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其中 对人体基因胚胎科研活动、 AI换脸 、 人体试验、 个人信息保护等问题作出 了规范, 立法过程体现出较强的现实意义. 与人体基因、 人体胚胎等 有关的医学和科学研究, 必须 有严格的法律规范.民法典人 格权编草案二审稿对此增加规 定, 从事与人体基因、 人体胚胎 等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的, 应当遵守法律、 行政法规和国 家有关规定, 不得危害人体健 康, 不得违背伦理道德. 这是对民法总则关于 '
自 然人的人身自由、 人格尊严受 法律保护'
价值判断的延展和 重申.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 会副会长王轶认为, 在未来法 律实施过程中, 对于从事相关 科研医学活动危害人体健康、 违背伦理道德的, 应根据情节 轻重, 让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或追究行政责任、 刑事责任.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王利明认为, 一些医疗机构、 科 研机构和人员贸然从事的一些 有关人体基因和人体胚胎方面 的科研活动, 不仅可能对试验 个体造成损害, 也可能对社会 整体道德造成冲击, 有必要通 过立法予以规制, 使这些科研 活动在科学、 伦理的指引下健 康有序发展. 规范人体基因科研活动 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不得违背伦理道德 深度伪造可以制作使人难 辨真假的动态人脸画面和声音, AI 换脸 可以随意替换视频的 角色面部……信息技术日新月 异, 也引发了人们对相关技术可 能侵犯肖像权、 危害社会公共利 益乃至国家安全的更多担忧. 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二审 稿对此作出规定, 任何组织或者 个人不得以丑化、 污损, 或者利 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 害他人的肖像权.其他人格权 的许可使用和自然人声音的保 护, 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目前, 通过信息技术深度 伪造他人的肖像、 声音主要用 于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