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夸张的诗人 | 2016-10-17 |
2 1.4 其他 在区域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中,除应符合本技术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 标准的规定.
3 2 术语及定义 2.1 土壤侵蚀地块 指土地利用类型相同、水土保持措施相同、空间上连续的范围或地块,是水土流失发 生的基本空间单元. 2.2 国家级水土流失监测区域 指国务院批复的《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 年)》划定的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 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涉及的所有县级行政区,包括重点监测区域和一般监测区域. 2.2.1 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监测区域 包括国家级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水土流失重点监测区域. (1)重点预防区的重点监测区域,是指重要江河源头区、水土保持型重点生态功能 区、重度及以上生态脆弱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国家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区、 国家公园或森林公园的核心区(重点区域)面积占县域总面积 30%以上的县级行政区. (2)重点治理区的重点监测区域,指全国和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水土保持型重点 生态功能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以及水土流失面积占县域总面积 30%以上的县级行政区. 2.2.2 国家级水土流失一般监测区域 指国家级水土流失监测区域内,除重点监测区域之外的县级行政区. 2.3 省级水土流失监测区域 指省级行政辖区内除国家级水土流失监测区域涉及的县级行政区之外,应由省级水行 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的区域,包括重点监测区域和一般监测区域. 2.3.1 省级水土流失重点监测区域 包括省级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水土流失重点监测区域. (1)省级重点预防区的水土流失重点监测区域,指重要江河源头区、主体功能区划 水土保持型重点生态功能区、重度及以上生态脆弱区、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 国家级和省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区、省级森林公园的核心或重点区域面积占县域面积
4 30%以上的县级行政区. (2)省级重点治理区的水土流失重点监测区域,指水土流失面积占县域总面积 20% 以上且中度以上水土流失面积占总水土流失面积 30%以上的县级行政区,全国和省级主体 功能区规划水土保持重点生态功能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 (3)其他应纳入重点监测区域的县级行政区.包括:国家级和省级水土保持重点工 程的县级行政区;
同时涉及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省级重点治理区的县级行政区;
国 家和社会重点关注区域的县级行政区,如国家重大战略区域和国家扶贫攻坚主战场等所涉 及的县级行政区. 2.3.2 省级水土流失一般监测区域 指省级行政辖区内除国家级水土流失监测区域和省级水土流失重点监测区域之外的 其他县级行政区.
5 3 基本规定 3.1 动态监测工作流程 区域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应按照基础资料准备、遥感影像选择与预处理、遥感解译 与专题信息提取、土壤侵蚀模数计算和强度判定、土壤侵蚀动态分析、监测成果管理等主 要环节进行. 3.2 动态监测内容与指标 区域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的主要内容及其指标应满足全国或省级水土流失动态监测规 划的要求,应能够支撑水土保持综合监管的基本要求,主要应掌握的指标包括如下
3 个方 面: (1)影响水土流失的自然因素,主要包括气象(如降水、风速风向、温度等)、土壤、地形地貌、植被覆盖等. (2)影响水土流失的人为活动,包括土地利用、水土保持措施的类型与数量、生产 建设活动扰动情况等. (3)土壤侵蚀状况,包括侵蚀类型、面积、分布、强度等. 3.3 监测方法的基本要求 (1)区域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所采用的技术路线和方法,应满足全国或省级水土流失 动态监测规划、水土保持综合监管对监测数据的需求,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的要求. (2)为保证监测数据年际之间的可比性和区域之间的协同性,国家级和省级的水土 流失动态技术路线和方法、基础数据、成果分析预评价等应统筹协调一致. (3)区域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主要采用遥感监测、野外调查、模型计算和统计分析相 结合的方法,开展水土流失的因子提取、模数计算和动态分析评价. 3.4 资料准备 3.4.1 降水量和风速资料 (1)在水力侵蚀区、风力侵蚀区、水力风力侵蚀交错区和水力冻融侵蚀交错区,应6在每个县级行政区收集不少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