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 2016-10-22 |
经营进料加工和 三来一 补 业务;
经营转口贸易 和对销贸易. 同一 母公 司郎华由潍柴控 股持有其 100%的股 权
(二)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在与本公司及相关附属公司长期的业务协作配套关系中,具有较 强的履约能力,基本上不会形成本公司的坏账损失.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项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 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采购、销售货物按照市场价格执行.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 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
5 公允性;
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 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 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六、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独立董事审议后,已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董事会决议将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提交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真审阅后发表独立意见:
1、 同意将2014年度关联交易预测额度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
2、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若无市场定价,则按照公平和合理的原则约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没有发现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行为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3、董事会对上述交易按法律程序进行审议,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关联交 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3、相关协议.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