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6-10-25 |
94
十、基金的业绩
107 十
一、基金的财产
109 十
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111 十
三、基金的收益分配
116 十
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118 十
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120 十
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121 十
七、风险揭示
127 十
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131 十
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134 二
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57 二十
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75 二十
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177 二十
三、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79 二十
四、备查文件
180 汇添富上证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4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汇添富上证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 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 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本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 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本基金份额的 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本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 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汇添富上证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5
二、释义 《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合同、 《基金合同》 《汇添富上证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 对本合同的任何有效的修订和补充 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香 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法律法规 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运作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 《信息披露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元 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基金或本基金 依据《基金合同》所募集的汇添富上证综合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汇添富上证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 ,即用于公开披露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基金 托管人、相关服务机构、基金的募集、基金合同的 生效、基金份额的交易、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基金的投资、基金的业绩、基金的财产、基金资产 的估值、基金收益与分配、基金的费用与税收、基 金的信息披露、风险揭示、基金的终止与清算、基 金合同的内容摘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其他应披露事项、招募说 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备查文件等涉及本基金的 信息,供基金投资者选择并决定是否提出基金认购 汇添富上证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