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 2016-10-26 |
2 台500t/d 的焚烧 炉,2 台余热锅炉,单台锅炉的额定蒸发量为 45t/h,配备
1 台容量为 18MW 的汽 轮发电机组.本工程建成后,每年可处理生活垃圾 33.3 万吨,扣除垃圾处理所需 的自用电外, 额定工况下每年最大可向电网供电 1.156*108 kWh. 鹤壁市蔡庄垃圾 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资产项目为存量项目,无新建资产. 2.4 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对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与维护. 3. 采购需求 3.1 项目合作期:本项目合作期限
30 年,包括建设期
2 年,运营维护期
28 年.本项目建设期缩短和延长,运营期相应延长或缩短,整体合作期限不超过
30 年. 3.2 项目投资: 本项目静态估算总投资 55,316.04 万元, 建设期利息 1,950.48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304.00 万元,估算投资额为 57,570.52 万元. 依据鹤壁市蔡庄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报告,存量资金 5,697.04 万元.本项目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中标社会资本方与政府 方出资代表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等额为本项目资本金,金 鹤壁市静脉产业园一期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PPP 项目 招标文件
6 额为项目估算投资额的 30% (其中政府方出资持股比例为 30%, 社会资本方以自有 资金投入持股比例为 70%) ;
项目估算投资额的 70%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等融 资解决.本项目的场平设计施工、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工作由政府方负 责办理,由此产生费用计入项目总投资,项目公司成立后
3 个月内,将该部分工 作产生的费用支付给政府方或政府指定单位. 3.3 运作模式:新建项目+存量项目(BOT+TOT),其中:鹤壁市静脉产业园 一期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PPP 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鹤壁市蔡庄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 司资产作为存量资产计入本项目. 3.4 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回报机制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注:按照财库〔2014〕215 号文件精神, 未参加或者未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请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hebi.gov.cn/tpfront/)网站附件下载:【附件一:招标文件 】. 6.2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套,售后不退,递交申请文件时交纳,未缴纳 招标文件费的代理机构将拒收其申请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 年4月12 日上午 9:30 时整.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鹤壁市淇滨 大道与兴鹤大街交叉口智慧鹤壁西门三楼)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 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 应在
2019 年3月29 日17:00 时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扫描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 所载内容的形式)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或上传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并电话通知采 购代理机构,逾时不予受理.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发布,申请人 自行查阅,采购代理机构不另行通知且不需申请人确认.当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鹤壁市静脉产业园一期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PPP 项目 招标文件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 发出的公告为准. 8. 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 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采购人: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