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 2016-10-29 |
二、关于实施好现代种业发展项目
(一)做好农作物种子安全监管服务和品种区试审定工作 项目资金用于各地开展农作物种子安全监管工作, 以及对 苏农办农 〔2017〕
4 号文件中明确承担全省质量检测和田间鉴定 任务市县的补助.农作物品种区试审定补助资金依据鉴定工作 任务拨付各地、各单位.
(二)做好蚕种风险储备工作 该项工作由省蚕种所负责实施,省级补助资金用于相关承 储单位在蚕种承储期间发生的蚕种成本及相关费用补贴,补贴 标准:原原种每蛾
28 元、原种每张
140 元、一代杂交种每张
47 元.
(三)做好蚕种质资源保护工作 ―
7 ― 支持蚕种质资源保护单位对列入江苏省农业委员会2017年第7号公告的蚕种质资源开展保护工作. 补贴标准: 基因库 (保护30 份)80 万元、备份保存中心(保存
45 份)库50 万元、重 点保护基地(保护
20 份)40 万元、保护基地(保护
10 份)20 万元.
(四)做好畜禽种质资源保护工作 支持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2015 年第
22 号公告确定的省级保 种单位和承担资源抢救性保护的单位开展地方畜禽遗传资源保 护工作.保种场和保护区品种补贴标准:猪和羊
35 万元、牛40 万元、鸡和蜂
25 万元、鸭和鹅
30 万元;
基因库品种补贴标准: 猪70 万元,家禽
60 万元;
抢救性保护品种补贴标准:家畜
30 万元,家禽
25 万元.
(五)做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名录制订工作 支持13个设区市农业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有关单位保存的农 作物种质资源进行调研、梳理、评估,建立当地种质资源数据 库,对资源进行分析汇总及利用.省级委托南京农业大学论证 确定我省粮食作物、蔬菜作物、园艺果树、其他经济作物等农 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名录并进行公示,发文公布《江苏省农作物 种质资源保护名录》 .项目资金按照补助标准核定到地方,每个 设区市农业委员会补助
10 万元,南京农业大学补助
70 万元.
(六)做好南繁基地建设工作 支持省种子南繁南鉴站开展南繁基地建设工作,具体包括 ―
8 ― 提升改造土壤条件、基地道路、桥涵等,建设满足不同类型科 研育种需求的集中连片高标准农田和屏障式选种圃、鉴定圃等 田间辅助设施,购置耕作和机械服务设备等.要求每年接受农 业部和省级委托种子纯度种植鉴定样品
1000 份以上, 满足省内 南繁单位科研试验用地
1400 亩、鉴定用地
200 亩.
三、关于实施好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 支持各地县乡级农技推广单位开展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工 作,推广优质粮食品种,加强水稻育秧工作,集成推广一批绿 色高产高效生产技术和种养模式,打造一批优质稻米产业化基 地.2017 年稻田综合种养补助试点县要求至少扶持
2 个集中连 片200 亩以上的稻鸭共作、 稻渔共作等稻田综合种养示范基地, 优先扶持
2017 年新增稻田综合种养基地.各地结合实际,自主 确定创建作物种类、示范片数量和扶持标准(水稻示范片每个 不超过
60 万元,其他作物每个不超过
30 万元,稻田综合种养 试点每县补助
100 万元,补贴面积
400 亩以上) .
四、关于实施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 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和涉农专业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训补助标 准分别为
600 元/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