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 2016-10-29 |
1、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积极推进有关工作,组织财务顾问、 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开展尽职调查、审计、 评估等工作,积极与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国资委等监管部门沟通协调相关审批事宜.
由于本次交易金额 较大,涉及面广,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还在进行中,预计无法按期 复牌.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拟自
2015 年10 月13 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两个月,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审议本项议案时,相关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 司申请继续停牌. 独立董事签字页附后. 独立董事:吴燕、刘宁、杨晓辉、樊勇
2015 年9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