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此身滑稽 | 2016-10-30 |
2013 年农产品质检站建设 仪器设备采购项目(2 包) 供货合同合同编号:BGZJ-ZC15552(HT) 需方:白银市农牧局 供方:北京天立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一月
2 合同格式及条款 合同编号:BGZJ-ZC15552(HT) 采购人:白银市农牧局 供应商:北京天立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甘肃君悦德惠招投标有限公司 为了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等相关法规和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政府采购投标文件承诺的 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照执行:
一、采购品目、型号、数量及金额(注:填写不下时,可按此表格自行打印 清单) 项目 型号及 主要技 术指标 采购预算 (万元) 中标价 (万元) 节约资金 (万元) 节约率 会宁县、景泰县
2013 年农 产品质检站建设仪器设备 采购项目(2 包) 见附件 162.
93 万元 147.1 万元 15.83 万元 9.7%
二、交货地点、时间: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供方收到需方供货通知(邮件或传真)后60 个工 作日内供货,但需方的供货通知不能晚于
2016 年6月1日.如有特殊情况,双 方协商确定. 收货单位名称:白银市农牧局. 指定地点: 白银市农牧局指定地点(会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管理站 农产品质检室 会宁县会师镇南三里铺会师镇政府大楼 ) 交货方式:
1、供货方送货上门,供方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交由指定收货人接收.此外, 供方应在每次供货前
5 日向需方发函提供本次供货计划,以备需方做好接货 准备工作;
运输、保险、装卸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2、供方有权要求需方在收到货物时在收货清单上加盖公章或由合同约定的 收货联系人签字并提供身份证明进行签收, 否则可以不交接货物并不承担可能造
3 成的延期供货责任. (1)具体联系人 1:姓名:马崎雄、身份证号:
620422196206160011、联系
电话:
13809303789、
邮箱:[email protected]、传真:0943-5993348;
(2)具体联系人 2:姓名:曾芳荣、身份证号:
620422197104140030、联系
电话:
13830023457、
邮箱:[email protected]、传真:0943-5993348.
3、供方应尽量安排在国家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进行交货,其余时间交货应 充分和需方沟通并听取需方意见,若因供方的原因造成需方接货困难,由此产生 的货物在需方当地仓储费、保管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供方承担;
4、由需方原因造成的中标货物到达需方而不能接收和存放,由此产生的货 物在需方当地的仓储费、保管费等相关费用均由需方承担.
三、质量与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时间:
(一)质量和接收标准:依据以装箱单和国家有关法规规定.
(二) 货物合格验收标准:
1、 招投标文件要求和承诺质量标准;
2、 合格证;
3、调试安装运转正常;
4、供方保证一次性合格率大于 98%(百分之九十八) .
(三)提出异议时间截止
7 天.
四、质量保证金: 本项目从中标价款中扣除 10%作为质量保证金, 一年期满经需方验收合格 后予以无息退还.
五、售后服务: 以《装箱单》和国家有关法规规定为依据.产品服务标准以招标文件承诺服 务标准提供服务.供方与需方另可补充达成如下条款:
1、供方必须按需方要求清单所需要的配置、参数、保质保量供货.